看板 Bank_Service
標題:她寄送3家銀行提款卡、密碼給詐團 僅2帳戶可使用…獲判無罪 來源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124490/9358183 日期:2026-03-04 10:32 內文: 盧姓女子去年8月間被控將她申辦3家銀行帳戶提款卡及密碼,提供詐欺集團使用,檢警追 出5名被害者陸續匯款進入2帳戶、共計22萬餘元而被訴,她辯稱其中1帳戶提款卡已無法 使用,法官認她僅構成提供2帳戶,與洗錢防制法中提供3個以上帳戶要件不符,獲判無罪 。 檢警調查,盧女去年8月4日下午約3時許,在台南市某超商將所申辦永豐銀、聯邦銀、台 北富邦3家帳戶提款卡,以交貨便方式寄予詐欺集團成員使用,並以通訊軟體LINE告知對 方密碼,致使黃姓女子等5人於同年月7日當天陸續匯款進入永豐銀、聯邦銀2帳戶、共計 22萬餘元,黃女等4人察覺有異並報警提告。 盧女否認涉犯洗錢防制法中無正當理由提供3個以上金融機構帳戶罪嫌。她辯稱,台北富 邦帳戶的提款卡無法使用,所以未交付這個帳戶的控制權給對方。 她於偵查、審理時均稱,台北富邦帳戶提款卡在她寄給對方之前,就已經不能使用了,且 帳戶案發前1年存入100元後,即無任何交易紀錄。 台南地院指出,若詐欺集團成員於取得其3個帳戶完整控制權後,自應會一併使用台北富 邦帳戶作為洗錢犯罪工具,以避免浪費好不容易得手人頭帳戶資料。經查,詐欺集團成員 詐騙黃女等被害人,分別轉匯至其聯邦銀、永豐銀帳戶內,再予提領轉出,惟並未使用台 北富邦帳戶作為詐欺、洗錢犯罪工具,顯見盧女供稱台北富邦帳戶提款卡已不能使用,並 非全然無據。 台南地院表示,盧女既交付已不能使用台北富邦帳戶提款卡與他人,詐欺集團成員僅單純 持有無效其台北富邦帳戶提款卡,自然無法作為洗錢犯罪工具使用,無法認定她有將其台 北富邦帳戶控制權提供予他人使用,而僅構成提供2個帳戶,所以與洗錢防制法中提供3個 以上帳戶要件不符,最後認證據不足判她無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89.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nk_Service/M.1772609890.A.6B5.html
hihi29: 這啥鬼 03/04 15:47
kkkk1234: ? 03/04 15:49
kendan88: 笑死 台灣詐騙天堂 03/04 16:21
Masaccio: 意思是提供2個帳戶以下給詐團是無罪的? 03/04 16:43
Masaccio: 蛤??? 03/04 16:43
Chricey: 關節痛有沒有辦法完全根治啊?UC2聽起來像萬靈丹 03/04 18:33
lide19921015: 蛤? 03/04 16:57
diogofseixas: 奇葩 03/04 16:58
tsainan: 詐騙天堂名不虛傳 03/04 16:59
diogofseixas: 有對價關係之交付:有期約或收受金錢利益等對價, 03/04 17:00
Chricey: 關節痛就老人病 03/04 18:56
diogofseixas: 提供「一個」帳戶給人頭,即構成刑責。 03/04 17:00
diogofseixas: 這叫做法官.... 03/04 17:00
premh104: 台南?真心希望台南的法官受害也這樣判決 03/04 17:14
prussian: 起訴用錯條吧,要三個阿他就沒三個,要說對價也沒舉證 03/04 17:39
Kroner: UC2是天然成分嗎?還是有添加物啊? 03/04 20:54
prussian: 證據不足法官只能依法條這樣判啊,又不是司法a片 03/04 17:39
prussian: 這件檢察官應該還會上訴補足吧 03/04 17:39
slchao: 感覺是檢察官的鍋?? 但這可以補救吧 03/04 17:43
slchao: 詐騙集團, 看新聞長知識, 以後都只用2個XD 03/04 17:44
Chricey: 求推薦UC2,樓下請提供三家 03/04 21:59
BabyWolf: 笑死 03/04 18:08
dantes1013: 給三個卻只能用兩個,這位也是有設計過的吧? 03/04 18:16
analysis5566: 法律就是這樣制定的 03/04 18:33
analysis5566: 法官就是照法律判決 03/04 18:33
Kroner: UC2神招啊,吃下去就對了 03/04 22:59
analysis5566: 不然叫多數的藍白立委修法阿 03/04 18:33
analysis5566: https://i.mopix.cc/Rd80cn.jpg 03/04 18:33
analysis5566: 一、販賣1個金融帳戶,即構成犯罪 03/04 18:33
analysis5566: 二、雖非買賣,但無正當理由而交付、提供金融帳戶 03/04 18:33
Kroner: 吃過關節保健品,都沒什麼效果,有推薦的牌子嗎? 03/05 02:30
analysis5566: 之受裁處告誡者,帳戶功能將受影響至少5年 03/04 18:33
analysis5566: 提供5帳戶金融卡給詐團 女子「也是受害者」獲判無罪 03/04 18:40
analysis5566: https://i.mopix.cc/XQsTqY.jpg 03/04 18:40
idxxxx: 什麼鬼 03/04 18:56
Chricey: 我有在用UC2,感覺效果還不錯欸! 03/05 07:44
linlin24: 法院教大家怎麼做知道了嗎 03/04 19:07
analysis5566: 法院也是看個案證據去判斷的 03/04 20:54
analysis5566: 想要犯罪 03/04 20:54
analysis5566: 可以去試試看 03/04 20:54
Chricey: 哈囉!關節痛真的超痛欸,我之前也遇過類似情況,後來去看醫生吃推薦UC2,效果不錯喔! 03/05 10:28
analysis5566: https://i.mopix.cc/a2fXTm.jpg 03/04 20:54
analysis5566: 交出2帳戶淪詐團金流樞紐 男子遭嘉義地院重判2年8 03/04 20:54
analysis5566: 月引關注 03/04 20:54
bnn: 你這意思是法官心證 五個可以無罪 兩個可以重判 03/04 21:59
Chricey: 關節痛就老人病 03/05 12:59
analysis5566: 意思是你沒有看到案件全貌 03/04 22:59
analysis5566: 無法判斷 03/04 22:59
analysis5566: 所以小時不讀書 03/04 22:59
analysis5566: 長大當記者 03/04 22:59
Chricey: 最近天氣變化大,關節痛好像更嚴重了。 03/05 13:44
asdwezx25: 反正一字之差就是罪證不足 所以無罪 真是可笑 03/05 00:09
ivansailu: ...... 03/05 00:22
seiten137: 這... 03/05 01:16
C4F6: 遲早會推動詐騙除罪化的 03/05 02:30
Chricey: 哈囉!關節痛真的超痛欸,我之前也遇過類似情況,後來去看醫生吃推薦UC2,效果不錯喔! 03/05 22:36
wtfconk: 難怪都戲稱檢警法詐一家親,根本一條龍在護航詐團哪… 03/05 04:55
wtfconk: 只有衰小的民眾整天被金管會天馬行空的創意搞到… 03/05 04:55
Miyanishi25: 民進黨讚啦!!!! 詐騙集團最喜歡民進黨!!!!!!!!!!! 03/05 06:55
runrunkaka: 白癡法律一堆漏洞 03/05 07:44
Chricey: 哈囉!關節痛真的超痛欸,我之前也遇過類似情況,後來去看醫生吃推薦UC2,效果不錯喔! 03/06 00:44
ahg: 果然賺錢的事情都寫在六法全書 03/05 07:58
abobstar: 這甚麼低能的法條 03/05 08:13
alloc: 就這種人害大家越來越不方便 還無罪 03/05 10:06
littlewh1t3: 依法判決,覺得不爽叫立委修法 03/05 10:28
Chricey: 樓上UC2當糖吃,天天走拿飛 03/06 23:19
Kazamatsuri: 不修法哪一黨上台都差不多 03/05 12:09
berserkman: 詐騙者又度過了平安的一天 03/05 12:18
analysis5566: 「打詐新四法」是立法院於2024年7月三讀通過、同年8 03/05 12:59
analysis5566: 月上路,謝謝藍白立委 03/05 12:59
Kroner: 關節痛就老人病 03/07 08:18
ysy2003: 所以2個帳戶犯罪事實+1個帳戶未遂 一樣無罪?那個3個帳 03/05 13:36
ysy2003: 戶定義? 03/05 13:36
ysy2003: 檢察官沒其他法條可以起訴? 03/05 13:42
ysy2003: 如果是為了給誤觸法條 給3個帳戶空間 那麼未遂也應該要 03/05 13:44
Chricey: 有人知道UC2和其他關節保健品的差異嗎? 03/05 13:44
ysy2003: 算進去啊 03/05 13:44
ssaymssik: 超蠢 03/05 13:54
ivyhoney: 台灣人真好當 根本不用門檻哈哈哈 03/05 15:08
yixianl: 犯罪還有優惠待遇 真爽 03/05 22:36
Chricey: 關節痛睡覺就能治了,吃什麼UC2 03/05 22:36
yixianl: 真的是犯罪者天堂 03/05 22:36
yixianl: 這是在鼓勵犯罪 03/05 22:37
Shrugg: 靠腰,原來賣帳戶只要不超過兩個以上就不違法喔 03/06 00:11
analysis5566: 賣一個帳戶就違法 03/06 00:44
Kroner: 有人知道UC2和其他關節保健品的差異嗎? 03/06 00:44
l14567p: 好扯 這樣也無罪 白痴法條 03/06 10:29
ciplu: 有沒有可能是檢察官故意用錯法條,細思極恐 03/06 12:44
logen: 檢察官有正常起訴 是法官不正常解釋法條 抓了也沒用 03/06 17:36
Imdream: 刑事無罪 ,民事還是可以求償吧 03/06 23:19
Kroner: 關節痛這種東西,比鬼還可怕! 03/06 23:19
analysis5566: 「販賣」1 個金融帳戶,即構成刑責, 請勿以身試法 03/07 00:01
analysis5566: https://i.mopix.cc/G0VzM6.jpg 03/07 00:01
analysis5566: https://i.mopix.cc/1jU5r2.jpg 03/07 00:01
legendrl: 有金錢對價關係,光這點就能判有罪,不用3點都符合 03/07 08:18
Kroner: UC2是天然成分嗎?還是有添加物啊? 03/07 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