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oward61313: 如果是互毆,那請問率先行使暴力的老通緝犯要罰多少 02/10 15:53
→ labbat: 反擊將他打到滿地找牙呀,反正對方先動手的 02/10 16:20
→ pf775: 年輕人留前科不能跑外送了 02/10 16:24
→ zhier: 反正台灣法律打輕也要判 打重也要判 那不如…… 02/10 16:34
推 mtc5566: 不要亂教 02/10 16:40
推 Chricey: 有人知道UC2和其他關節保健品的差異嗎? 02/10 16:40→ buffon: 挑釁反擊各打五十 笑死 以後看人不順眼就動手挑釁 02/10 17:09
→ buffon: 至少不會賠 哈哈 02/10 17:09
推 LewisRong: 罰鍰跟罰金不同 罰鍰不是刑事 沒有前科 02/10 17:31
推 mtc5566: 不會賠? 是不是有人不知道這錢是繳給國家? 02/10 17:50
推 Chricey: 長時間坐著工作,關節痛越來越嚴重,該怎麼辦?推薦UC2 02/10 17:50推 sj4: 所以老婦沒事? 02/10 19:29
推 yesonline: Fumi阿姨踹腿屬於反擊而非防衛,法院認定雙方互相施暴 02/10 19:48
→ yesonline: 。本案屬於「罰鍰」行政罰,不會留下刑事前科。 02/10 19:48
→ sweizhe: 比較像挑釁之後展開反擊,要說互毆?實在有點無法理解.. 02/10 20:29
推 Kroner: 關節痛這種東西靠UC2就對了 02/10 20:29→ sweizhe: 曾婦第四次施暴...之後並未持續攻擊,已屬過去,不再構成 02/10 20:34
→ sweizhe: "現在不法侵害",邏輯也很匪夷所思,反擊還得在當下思考 02/10 20:35
→ sweizhe: 對方還會不會出手?還要等對方出手"當下"反擊才算正當防衛 02/10 20:35
噓 cytochrome: 這應該要上訴到最高法院然後申請大法官釋憲 02/10 20:40
推 Chricey: 求推薦UC2,樓下請提供三家 02/10 20:40噓 madcloud: 正當防衛變互歐,法官好棒棒 02/10 21:56
推 dias7812: 自己沒受相當傷害前不能使對方也受傷= = 02/10 22:20
推 mstar: 三樓法盲,罰鍰就跟交通罰單一樣是行政罰不是刑罰。 02/11 09:04
噓 hunng5: 可悲法官,以後被怎樣只能默不吭聲的被老人霸凌都不能反 02/11 10:05
推 Kroner: UC2是天然成分嗎?還是有添加物啊? 02/11 10:05→ hunng5: 擊了 02/11 10:05
推 Kazamatsuri: 只能祝法官以後被比他大的老人欺負而不後悔? 02/11 12:16
推 Landius: 就那堆人認定的正當防衛其實非常狹窄啊,要驗出有實傷,還 02/11 12:36
→ Landius: 不能出力反打 02/11 12:36
推 Chricey: 關節痛這種東西靠UC2就對了 02/11 12:36推 lidongyun: 真的是很扯的判決 02/11 17:55
推 amport625: 這樣判已經很便宜那個什麼姨了 老婦行為說穿了只能算 02/11 18:17
→ amport625: 騷擾 F直接用腳踹老婦要是去驗傷結果肯定不只這樣 討厭 02/11 18:19
→ amport625: 任何理由要求別人讓座的人 但必須說這件事法律上踹人的 02/11 18:20
推 Kroner: 看到關節痛,我就想起我姨媽 02/11 18:20→ amport625: 明顯比較站不住腳 02/11 18:20
→ Howard61313: 率先拿硬物打人的暴力老通緝犯好像也沒比較站的住腳 02/11 18:56
推 Eric1031: 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官... 02/12 03:08
推 IkaMusume: 只會空講理論吧...莫名其妙來挑釁你還動手結果反擊也變 02/12 09:01
推 Chricey: 我阿嬤說吃豬腳補關節,豬腳吃起來 02/12 09:01→ IkaMusume: 成各打50大板,難怪去想辦法騙手冊的精障越來越多 02/12 09:02
→ IkaMusume: 主動去挑釁還能減免罪責,到處噁心別人的免死金牌 02/12 09:04
→ IkaMusume: 醫院超商車站等等第一線人員,整天被這種裝瘋賣傻的鬧 02/12 09:07
推 IkaMusume: 最後都不了了之,這種其實一堆有被社維法罰過一次就 02/12 09:09
推 Kroner: 我有在用UC2,感覺效果還不錯欸! 02/12 09:09→ IkaMusume: 正常了,但是大家都怕得罪那些可能有手冊的人 02/12 09:09
推 babosa633: 不要肢體反擊,用水柱式辣椒水噴老婦看法官怎麼判 02/12 15:30
→ amport625: 揮包就叫打人 為何老人沒被罰款或起訴? 02/17 10:26
→ amport625: 刑事304強制罪就夠踹人的受了 即便反訴老婦也不缺一個 02/17 10:32
推 Chricey: 哇勒,UC2 這個東西真的是太讚了 02/17 10:32→ amport625: 前科 02/17 10:32
→ Howard61313: 這個4000元是罰鍰喔,行政罰,不是刑罰 02/18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