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oy-Girl
你想太多了, 平常藝人離婚跟普通人分手一樣像喝水, 我是不太信這對夫妻會有什麼不一樣。 藝人有時候與其說是夫妻, 更像是事業夥伴或合夥人之類的關係, 對方如果有出高額資金或協助你的事業, 你有辦法說斷就斷嗎?更何況是離婚。 ※ 引述 《sea130281》 之銘言: : 黃子佼因為咪兔事件,消失了一陣子 : 這次又扯上兒少事件 : 這次可大條了 : 不管在哪個國家,兒少相關都是重罪 : 他是持有好幾部未成年影像,而且似乎買賣的時間點還是在咪兔爆發之後 : 聽說還是該網站的高級會員 : 總之,做為一個人 : 他超過了底線,難以想像這是一個做爸爸的人 : 男女點在於 : 孟耿如 : 不離不棄阿,咪兔那波沒切割 : 現在捲入兒少事件,居然仍然不切 : 還在FB發文說會承擔 : 這要是換做其他人,早就離婚了吧?? : 到底黃子佼是有什麼魅力讓孟梗如不離不棄??? : → never00696 : 因為她頭洗下去了 還是要重申一次概念 04/06 05:18 : → never00696 : 真正能維繫關係的 不是你對女生多好 而是女生已經投 04/06 05:18 : → never00696 : 入多少沉默成本 讓她無法停損 04/06 05: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5.144.227.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712379164.A.AF9.html
yakummi : 普通人夫妻也差不多是那種關係 04/06 13:27
yakummi : 只是“出資額"很難像藝人那麽大 04/06 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