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oy-Girl
如標題 我的朋友他前任分手三個月 還來找他要回去之前送的東西 我看了直搖頭 都送出去了 還有要回去的臉喔 我是不敢啦 這樣有夠難看的 還是好聚好散比較好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64.113.1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728458771.A.FEA.html
royroy666 : 就還回去阿 難道還留著? 10/09 15:38
bbbing : 這麼廢的問題,剛好又是發文篇數很少的新帳號 10/09 15:48
VoV : 戒指可以,因為是結婚要約之引誘,結婚不成立時,則引 10/09 16:46
VoV : 誘物亦失效 10/09 16:46
wei7788 : 還他阿! 順便羞辱她一番....放在樓下資源回收區 10/09 17:20
Chricey : 我有在用UC2,感覺效果還不錯欸! 10/09 17:20
psqq : 送20幾萬的包跟項鍊也沒要,當做睡她的錢就好了 10/09 19:31
jumperman : 我都直接丟掉..還留什麼?? 10/09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