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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檢察官遴選資格考 明年起刪除口試修正考科 考試院今天院會通過「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檢察官遴選資格考試辦法」修正 草案,民國114年起這項考試刪除「口試」及「審查著作發明」考試方式,同時修正主要 法律科目及專業選試科目等,減輕應考人重複考試負擔,並兼顧用人機關實務運作需求。 考試院指出,這項考試及格者只是取得參加法官、檢察官遴選資格,現行考試採筆試、審 查著作發明、審查知能有關學歷經歷證明、口試等4種方式,與用人機關辦理的遴選任用 考試方式部分重複。 考試院表示,為了免徒增試務勞費,適度減輕應考人應試負擔,參酌用人機關建議及學者 專家研商會議決議,修正這項考試的考試方式,刪除「口試」及「審查著作發明」,保留 「筆試」及「審查知能有關學歷經歷證明」2種方式,並將筆試成績占比由20%調整為60% ,審查知能有關學歷經歷證明成績占比由30%調整為40%。 考試院表示,為了滿足機關用人實際需求,依用人機關建議及參考律師高考第二試選試科 目,修正這項考試的主要法律科目及專業選試科目,分別增列「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營業秘密法」2科目及「行政訴訟法」、「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營業秘密法」3科 目,並將「海商法」修正為「海商法與海洋法」,「租稅法」修正為「財稅法」,「勞工 法或勞動法」修正為「勞動社會法」。 考試院指出,配合行政法院組織法、法官法有關高等行政法院分設高等行政訴訟庭及地方 行政訴訟庭規定,這次也修正應考資格表及應試科目表的院級名稱,將「高等行政法院之 法官」修正為「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與地方行政訴訟庭之法官」,這些修正都自 114年起適用。 https://reurl.cc/GjEg4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148.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714637982.A.EE2.html
darkkai: 看來將來沒辦法出現雙榜名單了 05/02 20:22
leptoneta: 這個也不是給一般民眾考的 05/03 11:18
lightjayjw: 這是不是給律師考過的人參加 05/03 20:10
leptoneta: 這是給執業律師、教授轉職當司法官的資格考 05/04 01:48
a29577733: 資格考人員應該放寬吧 05/04 12:01
Chricey: 求推薦靠譜的復健診所,小弟關節治好再來跪謝! 05/04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