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老弟我 32 33歲啦 超不爽的 台灣的法律太鬆了 看到一堆以前什麼殺人犯 現在都過得好好的 搞起各種生意跟建案 卻無法抹滅曾經殺過人的事實 為什麼社會要給他們機會呢 不能判死刑嗎 真可惡 看到他們現在過得爽 開公司 有的還用愛心名義做好事就不爽 在台灣有超過一百個殺人犯都過得爽爽的吧? -- Sent from my Samsung Galaxy M33 5G PiTT // PHJC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3.34.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0713038.A.0A2.html
OPPAISuki: 樁腳 票源 金主阿 1.160.152.24 07/11 23:51
A80211ab: 那就加入他啊 1.165.128.116 07/11 23:52
OPPAISuki: 宮廟是票倉 藏汙納垢 養一堆小弟幹贓活 1.160.152.24 07/11 23:52
warbreaker: 錢多小弟多 選個歹表 蟻丸 很簡單 111.82.223.70 07/11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