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pupu20317 (慶寶)》 之銘言:
: *退將去中國被統戰→禮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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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現在演到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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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來叛國是禮貌活動,台灣真的不知道會怎麽被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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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沈用回覆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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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思銘受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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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翁曉玲提案刪除吳斯懷條款,對於思想自由我們不應該違反,到中國大陸對岸基於禮
: 儀,唱歌表達尊重,如果這樣就認為有通敵,有違反國家安全,更多是對於思想自由的禁
: 錮,對於政府人員已經退休後到對岸參與活動唱國歌基於禮貌上的舉動,並不是贊成這個
: 國家,這個情況不應該取消退休的禮遇,人民有思想自由行動自由居住遷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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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附註、心得、想法︰
: 他們現在都用這招
: 被批評就說剝奪他們言論自由
: 造謠也說自己有言論自由
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被害人若自願表意或參與活動,而成為他人評論對象,
例如為尋求網路聲量而表意的自媒體、大眾媒體及其人員,或受邀參與媒體節目、活動者,
以致遭受眾人的負面評價,可認「自招風險,應自行承擔」。
退將都到人家地盤了
是要唱國歌時嗆你們共匪嗎
到時候被抓起來也是自找的
就跟罵四叉三字經那個不起訴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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