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標題就錯了
怎麼可能一點理由都沒有
人家理由寫在不同意見書
雖然這個是無效的不同意見書
但人家也很努力論述
違法集會判決當然無效
不是合法集會當然不用參加
合法不用召開會議通過哦 那個是總統令
而且像我們這種智障藍白草
至少會去看判決書
然後一條條思考這個判例會有什麼後果
思考如何反駁
綠粉高能兒總是仗勢自己天縱英才
就用膝蓋發表高見
這樣太對不起你們的小腦袋
不過我建議不管是藍綠白
可以試著像我一樣反串先決
強迫自己去找到贊同的理由
這會讓你的視野更寬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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