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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題無名2024/11/19(二)11:12:38.246ID:25.EG3Ms(1/2)No.25799133del
島民
最近我有朋友出事了
事情是這樣的
有一天晚上我朋友把機車停在便利店門口
這時便利店門口已經有停機車了,就把機車停在人家的車後面
結果前面那台車的主人要走的時候大概是因為位置不夠
有去碰到我朋友的車,然後還假裝沒發現的就要走
我朋友就很生氣的把車攔下,把人家的鑰匙拔掉,發誓要追究到
對面反手就報警,到警察局還避重就輕,表示他只是想離開,不想計較什麼
我朋友氣到不行就要計較到底
然後現在我朋友面臨妨礙自由的刑事案件
至於碰到車,不好意思監控沒拍到
攔車拔鑰匙拍得清清楚楚,對面報警也表示有人攔他車
目前我朋友希望
1.他撞了車子有錯在先,希望能賠償車損,精神損失費
2.因為面臨刑事案件所以被留職停薪,希望對面幫忙撥亂反正,並且賠償這個時間的損失
3.為了他的過錯鄭重道歉
請問一下要怎麼做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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