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尼各馬可
: 1-6
: 宣導這一理論(柏拉圖的理論)的人們對於他們排列了先後次序的事物,
: 從不提出型(理型)(所以他們不提出一個涵蓋所有數的型)的概念
: 但是他們卻既用善來述說實體,也用善來述說性質和關係。
: 而絕對或實體在本性上優先於關係,關係似乎是實體的派生物或偶性。
: 所以,不可能有一個理型適合這兩種不同的善。
: 其次,善像「是」一樣有許多種意義(它可以述說實體,如神或努斯;
: 可以述說性質,如德行;可以述說數量,如適度;可以述說關係,如有用;
: 可以述說時間,如良機;可以述說地點,如適宜的住所等等),
: 所以它不可能是一個分離的普遍概念,
: 否則它就不可能述說所有範疇,而只能述說某一個範疇。
: 第三,既然凡屬於同一個型的事物必定是同一門科學的對象,
: 那麼本就應當有一門科學研究所有的善事物。
: 例如:時機在戰爭上由戰術學來研究,在疾病上由醫學來研究;
: 適度在食物上由醫學來研究,在鍛鍊上由體育學來研究。
: 此外,如果同一個關於人的定義既適用於「人自身」又適用於一個具體的人,
: 「某物自身」是否真有什麼含意就很可疑,
: 因為,就「人自身」和一個具體的人都是人而言,它們沒有什麼區別。
: 若是這樣,「善自身」與具體的善事物,就它們都是善的而言,
: 也就沒有什麼區別,「善自身」也並不因其永恆就更善,
: 因為長時間的白並不比一天的白更白。
我們可以看出一種反對意見,即這種理論所說的不是所有的善事物;
那些因其自身而為我們所愛、所追求的善事物是因屬於一個單獨的型式而被稱作善的;
(目的善例如: 幸福、德行、知識、愛)
任何產生或保持著這些善或阻止著他們的對立物的善事物,
都是因做為他們的手段而被稱為善的。
(手段善例如: 健康、財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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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目的善與手段善反駁理型的單一的善,「善自身」
目的善是我們因其本身而就想追求的善
手段善是為了預防它的對立面的負面影響或者保持某些目的而追求的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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