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ardyal: 這篇文感覺像馬來人發的 12/22 11:19
1.做的版權算爛咖的
->是, 但實際上應該是共有
也就是如果畢業沒回籠, 爛咖是不能使用相關IP的
(牽涉到合約)
在這前提上, 事務所才不能無止盡壓榨藝人
(遠不會是現在這樣子)
2.辦Sololive只是打平
->是, 但期待的是外溢效益
更多的粉、更多宣傳、賣更多周邊....
所以Sololive只要不虧都是賺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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