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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公職版的前輩們晚安 小弟最近對永居權這塊有點興趣 有爬一下文章、新聞 目前看到2022的5月份有報導要修法 看完之後沒有到很清楚 所以上來請教各位前輩看法 其中一增訂條文如下: 中華民國國民擔任公職期間,擬申請外國永久居留權或國籍,應陳報所屬主管機關。隱匿 未陳報或陳報不實者,停止其職務。前項陳報辦法由內政部會同相關機關定之。 令一提案修正如下: 提案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24條,該條文原明定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而 申請退休或資遣者,應不予受理,包括:留職停薪期間;停職期間;休職期間等。本次修 法則增訂條文,納入「擬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或國籍期間。」 目前Google後,應該是還沒有通過? 想提問的是,既然增訂、修正條文都寫出來了 那是不是就不要申請永居權,對日後公職才有保障? 再請大家不吝嗇提供看法、意見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13.1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30042866.A.25F.html
ycaa : 開始防人員潤了 10/27 23:44
ycaa : 第一條 只有高官可以申請永居 其他人不准 10/27 23:45
ycaa : 當然 有其他國籍的人本來就不能當公務員 10/27 23:45
ycaa : 想去其他國家的 公務員趕快辭一辭 別尸位素餐 10/27 23:47
bigmi : 違憲,人民有居住遷徙自由 10/28 16:17
Kroner : 關節痛這種東西,比鬼還可怕! 10/28 16:17
maniaque : 現在知道 勞保+勞退 是多優了吧 10/28 16:38
ycaa : 想以美國人的身分當中國OR台灣的公務員? 你別想了 10/29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