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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前派出所長收賄包庇詐團 一審判刑計14年8月 2024/6/19 21:28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9日電) 前北市寧夏路派出所長葉育忻涉包庇詐團首腦杜承哲,協助查詢個資、洩漏警方行動,並 在派出所等地收賄約529萬元。 士院今天依收賄等罪判處葉男共14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 士林地方法院新聞資料指出,葉育忻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處12年6月徒刑, 洗錢罪判刑1年,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判刑1年2月。因葉男另案仍於新北地院審理,宜待本 案及另案皆判決確定,再由最後判決確定的對應檢察署聲請定應執行刑。 此外,被控協助葉育忻洗錢的劉姓女友人判刑1年;涉嫌行賄的杜承哲判刑2年8月,褫奪 公權3年。 另外,杜男涉及求職詐騙虐囚3死案的部分,由士林地方法院審理中。 士院指出,「藍道」杜承哲於110年結識時任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所所 長葉育忻,並於111年3月至112年4月間多次行賄,請託葉育忻透過警政系統查詢詐騙集團 共犯偵查進度、人頭帳戶個人資料、警政署打詐專案期程,甚至請託偽造不實交保單。 新聞資料指出,杜承哲在寧夏路派出所內後門停車場或寧夏路派出所辦公室內,共行賄葉 育忻現金新台幣200萬元,價值220萬元的賓士車1部以及3萬3504顆泰達幣,共計約529萬 元;葉育忻為隱匿犯罪所得,即把泰達幣、賓士車登記在劉女名下。 一審認為,葉育忻110年6月間與杜承哲結識,即知悉杜承哲有詐欺前科,甚至警方於111 年11月間破獲求職詐騙虐囚3死案時,葉育忻即得知杜承哲涉入卻接續包庇,踐踏警察人 員專業與操守,造成人民喪失對於警方偵查犯罪的信任與期待。 一審審酌葉育忻、劉女於偵查中自白,並繳回部分犯罪所得,卻於審理期間就收賄罪部分 否認犯行,顯無悔意;杜承哲於審理翻供、否認犯行,企圖為自己與葉育忻開脫罪責,因 此依法量刑。 求職詐騙虐囚3死案起於民國111年間,警方接獲民眾報案,指家人北上求職遭囚禁;警方 救出遭囚禁者,還發現有3名被害人身亡遭棄屍,陸續逮捕詐騙集團成員,全案曝光,被 外界稱為「台版柬埔寨案」。 檢警查出,綽號「藍道」的杜承哲指派傅榆藺等人組織「車隊」,透過網路以數萬元代價 誘使民眾提供帳戶並囚禁帳戶提供者。 士林地檢署111年12月間先行起訴傅榆藺等29人,持續指揮警方追查,於112年4月間逮捕 杜承哲。 士林地檢署查出,杜承哲涉行賄時任台北市警局寧夏路派出所所長葉育忻,依法將杜承哲 、葉育忻等人提起公訴。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做出一審判決,可上訴。 (編輯:蕭博文)1130619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6190415.asp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09.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718877037.A.777.html
nocturne821: 殺人也不會判這麼重 都什麼時代還敢拿錢 06/20 18:43
adoko: 厲害點就警友會蹭吃喝也合法 收啥錢 06/20 19:42
godmrbean: 還活在洛哥時代嗎? 06/20 21:26
keepwild: 法官判警察都沒在手軟的 06/21 09:38
jz1017: 酒駕撞死人都沒判這麼重 06/22 13:43
Kroner: 剛開始吃UC2,期待 06/22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