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iablolove: 很好 每個人都主張要先看影片才給身分 08/22 21:45
→ adoko: i can do this all day 下班前都跟你耗 08/22 22:05
噓 samnpc: 法官就是台灣的亂源,刁民都法官養出來的 08/22 22:29
→ lolicon0101: 我不是不簽,我只是晚一點簽 08/22 23:15
噓 ilovesnow: 重點是,你各位機車有攝影機嗎? 08/22 23:17
→ ilovesnow: 沒有這次不就翻盤 08/22 23:17
噓 Sugimoto5566: 原來這麼好玩,下次我也來這樣搞 08/22 23:48
推 lxa699: 個人覺得法官這樣判沒問題 我同事類似案件民眾拒絕陳述又 08/22 23:53
→ lxa699: 辱罵土皇帝法官裁定分別罰3000與4000 08/22 23:53
噓 open820518: 回樓上 重點是為什麼一定要調給他看才能給身分 08/23 00:24
噓 open820518: 拒簽拒收都他的權利也可以去提罰單救濟 刁民浪費時間 08/23 00:26
→ forevernew: 就不要簽啊!可以照樣入案 08/23 00:27
噓 open820518: 雖然導致承辦時間較長 笑死恐龍絕配刁民 08/23 00:28
→ open820518: 鬼島日常 08/23 00:28
→ open820518: 他不是不要簽的問題,他是行人不提供身份,要盧到回 08/23 00:29
→ open820518: 所看影像才給身份 08/23 00:29
→ forevernew: 慘 08/23 01:24
→ aika5512308: 主要是看有沒有拒絕陳述的意思 08/23 02:26
推 zheyuGGGG: 上次一個跟我說要看秘錄器 直接現場給他看 他馬上道歉 08/23 03:24
→ addog74: 拒絕出示身分,應該要依警執法帶返所查證身份3小時,而不 08/23 04:59
→ addog74: 是社維法,我耗你刁民3小時,就算最後你還是不出示身分我 08/23 04:59
→ addog74: 也爽 08/23 04:59
→ n2987365: 又不是不出示身分都用警職法….違規的話個人覺得用行政 08/23 07:27
→ n2987365: 罰法34條比較適當一點 08/23 07:27
→ F29034777: 樓上說警職法的根本誤人子弟 08/23 09:00
推 sharkhead: 警職法那位建議請樓主刪推文…不要害到真的不懂的人 08/23 10:55
→ e04s1f8h: 告發交通違規和警職法身分查證請搞清楚== 08/23 13:25
推 facebookig: 死都不給看密錄器,以前沒監視器沒密錄器時代,也是這 08/24 00:02
→ facebookig: 樣執法 08/24 00:02
→ rsseek: 這種狀況應該是用行政罰法第34條,而不能用警職法 08/24 17:02
→ rsseek: 不過刁民真的是法院養出來的,行政效率低落如果是法院想 08/24 17:06
→ rsseek: 要的結果,以後多弄點半夜提審,讓法官多體驗看看半夜被 08/24 17:06
→ rsseek: 挖起床的感覺 08/24 17:06
→ asf78609: 真的要導正視聽一下…還聽過同事路上交通違規民眾不給 08/24 17:41
→ asf78609: 身分,懷疑人家是通緝牽到警執法要帶返所 08/24 17:41
→ pp3548: 行政罰法34條還沒有限制時間喔 08/30 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