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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看誰拔槍快」北市警遭同事舉槍瞄準嚇壞
時間Thu Sep 19 01:24:53 2024
「看誰拔槍快」北市警遭同事舉槍瞄準嚇壞 開庭表示原諒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北投警分局陳姓警員因10年前與余姓同事在關渡派出所起口角,陳竟拔出警槍後拉動
滑套,並持槍對著余男,所幸遭其他員警制止,當年也依行政調查,2員警遭處分申誡。
孰料,全案因民眾檢舉,分局趕在追訴期期滿移送,陳被依恐嚇罪起訴。士林地院今開庭
,陳否認犯行,已退休的余則當庭表示原諒。
https://i.imgur.com/RAh4i2J.jpeg
▲時任北投警分局關渡派出所的陳姓警員(左)與余姓警員發生爭執,陳拔槍對余慘遭起
訴。(圖/記者黃宥寧攝)
2013年間,余姓警員因違規使用警用機車而有登載不實的問題,當時為業務承辦代理人的
陳員要做筆錄,雙方爆發口角,余嗆「不然看誰拔槍比較快」,陳就拔槍拉滑套,並將槍
口對準他,他當下也嚇壞趕緊閃到一旁,視線也不敢對著陳,後來廖姓同仁就跑來把槍拿
走。
對此,北投分局指出,本案是民眾檢舉102年本分局員警不當使用警槍的妨害自由案,分
局依法進行調查及函請地檢署指揮偵辦,經士林地檢署偵查後以恐嚇危害安全罪嫌起訴,
分局後續將等審理結果從嚴追究考核監督不周責任,以維風紀。
今法院開庭審理,陳聲請時任分局督察組組長的李蒼憲(現為信義分局長)到庭作證。
陳辯護人問「余員有說會害怕,要提告嗎?」
李回,調查報告內有說,被告是依法調查,因為他當時是警用汽、機車業務職務代理人,
一切合乎職責,至於余員是否違規使用則由分局處理。
審判長問「當時為何沒移送?」
李解釋,沒造成人員傷亡,陳員雖有拔槍,所以經行政調查後,陳員2支申誡、余員則1支
申誡,若刑事責任確定的話,要再詢問人事單位有無追溯期,再依審判結果懲處。
陳員則否認犯行,余員今到庭還原當時情況,更表示要原諒昔日的同事。
全案辯論終結,本月26日下午宣判。由於恐嚇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就算雙方和解撤告,
被告則有機會獲判緩刑或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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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ony870414: 都10年了是…. 09/19 07:20
推 warden: 很好奇如果現場槍戰會構成正當防衛嗎 09/19 08:01
推 step70002: 阿祖? 09/19 08:29
推 sharkhead: 小弟粗淺讀書考鴿時學的刑法,有見解說拿槍對人就已經 09/19 09:24
→ sharkhead: 構成殺人未遂了耶,這個還上膛是? 09/19 09:24
推 Chricey: 看到關節痛,我就想起我姨媽 09/19 09:24 噓 copybryant82: 警察故事看太多 09/19 13:07
→ adoko: 應該也符合免職 反正龜山法學見解.. 09/19 14:51
→ bsjimmy: 這是要西部牛仔對決嗎 什麼中二挑釁方法 09/19 16:40
推 bsjimmy: 拔槍拉滑套還對準... 這種應該直接汰除吧 09/19 16:42
推 Chricey: 關節痛有人有有效的復健方法嗎? 09/19 16:42 推 nothing0531: 拔槍對人就很嚴重了 還拉滑套 09/19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