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urryhats : 老公上班日是週一到週六…= =所以不能週六玩 07/22 23:59
原po應該是這週六加班,星期天想要休息一下。
但是,他的休息不包括顧孩子;因為對他來說,顧孩子=工作。
根據勞基法規定,週六長期加班是不合法的;但是桃園+新竹以南是沒有
勞基法,這我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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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很無耐的週六就是上班,完成996的人生(但是只有5萬多……)
我再給個建議:請媽媽固定週日來顧孩子,或是把孩子送去媽媽那裡,
這樣子週未夫妻都可以休息,還可以情趣一下。
※ 編輯: djboy (36.227.78.214 臺灣), 07/23/2024 09:13:49
※ 引述《minipig1127 (不錯的開始~)》之銘言:
: 事情經過如下
: 這週六有加班
: 老婆是二婚,兩個小孩在前夫那,跟我有一個八個月的女兒
: 我上班,她全職顧小孩
: 她說周日早上要去看跟前夫的小孩
: 我說好,那早上我顧女兒
: 下午回來換你顧女兒,我去跟朋友玩個桌遊大概五個小時
: 然後她就不願意了
: 說小孩周一到週六都是她顧
: 現在週日要我顧個一天怎麼了
: 我說平常日我下班之後也有幫忙顧
: 妳叫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
: (很多勞務我跟老婆的標準不同,比如說垃圾多少要綁起來,衣服多少要洗
: 為避免無謂的爭吵我就說那統一妳跟我說,我就做,妳不用做)
: 周一到週六我白天上班,晚上下班後也有給妳休息時間出門放風
: 家事我不一定能面面俱到,但妳交代我都會做
: 妳全職顧小孩很辛苦,但我上班以外的時間也有顧
: 這部分算打平
: 到這裡她大致同意
: 然後回到周日勞務分配的事
: 我說周日上午我顧,下午妳顧
: 這樣很公平阿
: 然後她話題就開始轉了
: 說懷胎十月很辛苦,小孩是我想生又不是她要生,她很懷孕很累
: 到這裡我口氣開始差了
: 我說我忙整個禮拜,我在家都有幫忙顧小孩做家事
: 我所有要求的休息時間就是周日下午去玩個五小時的桌遊
: 這樣不行嗎? 那我什麼時候可以有自己的時間?
: 然後她被兇開始掉眼淚
: 話題又開始轉
: 說我給她錢太少,她有空要去跑熊貓補貼
: (我收入只有五萬多,兩萬給她,其他我負責房租水電跟自用)
: 我媽有空幫忙帶小孩時她會去跑熊貓加減賺些
: 一個月大概四五千左右
: 但這跟我要求休息時間的相關性較低
: 反正最後的結論就是這周日我全職顧
: 下周日換她顧我出去玩
: 但大概率下周又會有新的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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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這種劇情大概一個月要上演兩三次
: 每次只要我一想出去桌遊或聚餐
: 就會有類似的爭吵
: 她也不願意一起去
: 她就定死一個想法平常她顧一到五(或六)
: 週日我顧是應該的
: 我說那我整個禮拜不是在工作就是顧小孩,只是要五個小時的時間出去很過分嗎
: 妳也可以一起去啊
: 她又會把話題扯遠(錢賺得少,當初是我要這小孩的,懷孕很辛苦...)
問題沒有那麼復雜,就是休息時間喬不定而己。
既然把「照顧孩子」當成工作,那就是工作,也沒有啥好說的。
所以重點是:男方 與 女方 的休息時間。
從文章看來,女方比較能接受「七休一」的狀況,就是每週休一天。
那實在太簡單了:「男方桌遊就選週六一整天啊!」
然後女方星期天就放一整天,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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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啦,好桌遊夥伴難找,就請他們喬一下吧。
我有朋友為了玩桌遊,還有週六早上六點聚會的,不是開玩笑。
: 等等等
: 該怎麼溝通阿
: 真的累了
: 認真討論話題越扯越遠,兇她就會哭,然後話題扯更遠
: 我老闆跟客戶都沒這麼難搞
事實上,客戶更難搞,但是你可以不要這個客戶,客戶也會跑。
老闆也是超難搞,但是你可以換工作。
對的,離婚也是你的選項,但是你無法執行,所以才會認為老婆比
老闆與客戶難搞。
如果你對老婆就像老闆與客戶,就會發現其實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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